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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策

省市政策汇总

2017-11-23 09:59:29    发布人:fjgly2    阅读次数:7604

一、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一)在孵企业场租补贴

企业进入孵化器发展,按照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企业实际支付场租低于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场租进行补贴,最大补贴面积200平方米。最高补贴额48000元。

(二)在孵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

在孵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产生担保费用,按照企业所支付贷款担保费全额给予补贴,已享受各级财政贷款担保补贴部分应予扣除,每家在孵企业年度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

......

二、专利补贴方面

(一)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给予立项支持。例如: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包括港澳台)

申报对象:①企业事业单位 7700元/件

                    ②个人         2600元/件

......

(二)广州市海珠区专利扶持办法。

①企业上一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且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30件以上,按每件1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本项规定的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

②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首次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

③......

三、广州市海珠区博士后政策

企业通过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海珠区政府给予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5万元的在站期间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

(二)广州市政府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5万元和每年8万元的生活补助;

(三)期满出站后留在海珠区工作且与区内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员,海珠区政府给予10万元的安家费(分三年发放);

(四)......

四、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5年11月17日至2017年底)

(一)对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比例(海珠区5:5),给予每家总额60万元的经费补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补贴。

(二)在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并获得省科技厅受理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三)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企业,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海珠区5:5)给予每家总额100万元的奖励。

(四)政策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资助。

五、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每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单个企业年度补助资金不低于1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要求的技术创新及相关事项。

六、广州市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资金(补助补贴类)

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广州孵化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投资补贴、上市补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补贴。

(一)对孵化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项目完成引入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按照企业单轮融资引入投资金额(未推出部分)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2014年1月1日以后完成引入投资的,可申请此补贴,已完成投资后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日期为准。事后立项事后补助。

(二)......

七、广东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

对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珠三角地区的试点市按照省级专项经费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

八、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

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相应补助:

(一)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二)企业一年研发经费支出额高于(含)1亿元、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50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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