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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博士后工作站优惠政策

2020-08-19 10:25:01    发布人:admin    阅读次数:3858

 

海珠区科技产业园博士后工作站简介

 

海珠区科技产业园博士后工作站是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是目前海珠区的唯一一个博士后工作站。本站立足于海珠区的企业,区内科技企业可以通过博士后工作站或申请建立分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研究、技术开展和技术创新。博士后工作站根据企业需要的学科专业和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特点,与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建立合作关系,利用流动站的科研优势和专家力量,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

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以通过博士后工作站物色企业,寻求资金和项目的支持,与高校流动站建立合作关系,完成研究课题申领博士后证书。

博士后工作站还负责为进站的博士和招聘单位申请项目经费和政府补助。

 

海珠区内企业通过区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海珠区政府给予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5万元的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

(二)广州市政府资助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5万元和每年8万元的生活补助;

(三)出站留在海珠区工作且与区内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博士后人员,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各10万元的安家费(分3年划拨);

(四)协助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基金支持;

(五)协助申报市、区科技进步奖;

(六)区政府对研究成果突出、表现优秀的博士后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七)协助解决子女入幼儿园和上学问题,享受当地常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协助推荐配偶就业。

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

2.广州市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穗人[2001]85号);

3.广州市引进博士后人员发放安家费的实施细则(穗人[2002]39号);

4.海珠区人事局、科技局、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我区企业博士后工作意见的通知(海人字[2008]11号)。

(公告期限已过,最后编辑时间2020年11月19日 1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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